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① | 以高质量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0-03-2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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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中国共产党泸州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全会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总结了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以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成效,对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主题、重点任务、具体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全会的各项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抓出成效。“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报告》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四川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着力把握“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等重要论断和要求,鲜明提出“以高质量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针对性部署了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基层监督的重点任务和载体抓手,是我们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报告》必须首先把握的关键点。围绕中心大局强化政治监督 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今年的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强调,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要加强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报告》提出,要着重加强三个方面的政治监督:一是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等重大部署落实情况;二是持续督促推动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往深里走、往细里做;三是靠前监督检查市委关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六大攻坚行动”等执行情况。《报告》特别指出,要通过专项督导检查、嵌入式监督、专项巡察等方式,打出政治监督“组合拳”,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问责,确保中央精神、省委部署、市委安排落地落实。
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日常监督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中央反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不只是惩处极少数腐败分子,更要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监督管全党、治全党。中央纪委、省纪委要求,要加强日常监督,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把公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报告》要求,从三个方面着力,切实提高日常监督精准度有效性。
1.瞄准“靶点”,聚焦重点。过去日常监督的“靶点”不明确、内容较宽泛,对此《报告》明确提出,要围绕“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研判政治生态、消除重点隐患、推动系统治理”这个“靶点”,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政治生态的准确把握这两项重点,做实做深做细日常监督。
2.优化体系,细化手段。重点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重点内容、职责划分、监督手段、成果运用、运行机制、质效评估等主体框架和内容,并将调阅资料、廉情分析、大数据比对、谈心谈话、廉政谈话、下沉走访、精准巡访、廉政审查、专项核查等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督手段进行细化,梳理形成《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手段清单》,让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知道在日常监督工作中什么手段可以用、如何用。
3.开展评估,增强实效。组织专门队伍,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履行党内监督责任、纪检监察组织履行专责监督责任进行质效评估,总结做法成效,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提高,整改情况分别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围绕群众身边突出问题强化专项监督 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督促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了干部作风转变、夯实了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下一步,既要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惩治,又要将监督逐步前移,以强有力的专项监督,推动部门抓实常态监管、推动基层开展长效治理。
1.常态长效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加强对全市3618名剩余贫困人口脱贫、脱贫成果巩固、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一项资金一制度”建设,督促市县职能部门对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排查监管漏洞、补齐制度短板、解决制度冲突。
2.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在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的同时,要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行业乱象治理,管住源头、堵塞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3.集中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全市统一调研分析惠民工程背后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各区县结合实际再分别选取1个“小切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构建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1+1”整治工作格局。
围绕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强化基层监督 严管“微权力” 严惩“微腐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后,省委、市委深入贯彻全会精神,先后作出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立足自身职能职责主动作为。《报告》在总结近年来“微腐败”整治、乡镇纪检组织清单制管理试点以及“阳光问廉”、基层公示公开、基层信访治理工作基础上,作出三个方面部署,推进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
1.以监督检查整治基层“微腐败”十六条措施落实情况为抓手,多点发力拓展基层监督成果。对近三年来区县巡察延伸到村(社区)、村级财务审计实施情况和泸州市信息公开服务监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对纪律审查协作区建设、组财村管、村务组务公开、惠民政策受益对象公开评审、非党员村(社区)干部履职管理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性完善和深化。
2.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清单制管理为载体,多方联动增强基层监督合力。总结去年试点成果,研究制定全市范围内推开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区县纪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力量统筹和工作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党(工)委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确保常规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推动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县乡联动突破。
3.以深化阳光问廉、基层公示公开、基层信访治理为重点,多措并举提高群众满意度。紧盯基层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典型问题,以全媒体直播方式现场问政、麻辣问廉,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执纪,传导压力推动问题解决;围绕进一步解决基层干部群众信息不对称问题,重点公开村级重大事务、村级财务收支、工程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评议及受益对象等群众最为关心关注的事项;巩固拓展重复访、越级访专项治理成果,开展基层信访举报受理办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广部署检举举报平台,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交办督办力度,推动解决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来源:泸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