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蔺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张磊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0月至2022年3月,张磊在无公务活动情况下,多次安排单位驾驶员驾驶公务用车接送其往返于泸州主城区、古蔺两地,产生的相关费用在单位报销。张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6月,张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泸州市实验中学总务处原主任彭旭钊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5月至2021年8月,彭旭钊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评审费”“监督费”等名义所送礼金共计2300元。彭旭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5年1月,彭旭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唐一平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唐一平在担任金龙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对该镇实施的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监管不到位,现场检查流于形式,工作不深入不细致,致使部分道路未按设计厚度施工,导致多支付工程款20.67万元。2025年6月,唐一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多支付的工程款已追回。

四、泸州市纳溪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选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4年、2025年春节期间,张选刚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6000元,以及高档白酒。2025年8月,张选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泸县太伏镇王坪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树彬等人虚报车费发放生活补助问题。2023年1月,任树彬等人采取虚报车费的方式套取资金,并向其本人在内的5名村干部发放生活补助共计2.31万元,其中任树彬本人领取7752元。2024年12月,任树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村干部均受到相应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违规发放的补助已退还。

(来源:泸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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