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泸州市龙马潭区委批准,泸州市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对泸州市第十二初级中学校原副校长贾林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贾林峰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无视廉洁纪律,在教辅征订方面收受回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招生入学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贾林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龙马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贾林峰开除党籍处分;由泸州市龙马潭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龙马潭区纪委监委)

 

版权归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纪检监察处 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