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共泸州市纪委《关于对泸县一中乱收费问题的情况通报》的通知
泸教局函[2007]181号
各区县教育(教科)局,各市属学校、单位:
现将中共泸州市纪委《关于对泸县一中乱收费问题的情况通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区县教育(教科)局要将《通报》转发到所辖的每一个学校,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讨论。
二、各学校要对本校的收费情况再一次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清理工作要落实到学校的每一个部门(处室)、每一个年级、每一个班级、每一个教职工,不得留任何死角,并主动立即纠正。各学校的清理工作务必于10月15日以前完成,并于10月16日前将清理情况及查处结果报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学校报市教育局监审科。各区县教育局于10月20日以前报市教育局监审科。
三、各区县教育(教科)局要强化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实行"领导包片,机关工作人员包校"的督查责任制。各督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到学校、学生及家长中调查学校、教师是否有乱收费行为,不得敷衍塞责、走过场。各区县教育局纪检监察机构要对群众反映学校的乱收费问题及时查处。市教育局对群众举报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一经查实,要从重处理。届时,市教育局将会同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部门对全市学校的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