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督查组督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按照泸纪发[2015]2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级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查工作的通知》安排,6月29日下午,市纪委常委张明贵,市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第四督查组组长、市住建局纪检组长黄莉,副组长、市民宗局纪检组长李明,率督查组一行七人到学院督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学院领导代华龙、贺元成、张爽、彭涛、徐波、张直明、邓安容及全体中基层干部参加了督查工作汇报会;学院党委书记代华龙主持会议。

在督查工作汇报会上,第四督查组组长黄莉介绍了督查工作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安排,公布了督查组联系方式。本轮督查工作时间为2015年5-12月,集中督查时间为5至6月、9至10月。本次督查,是对学院开展的集中督查工作。

会上,学院党委书记代华龙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抓好统筹谋划、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分解、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作风建设与正风肃纪工作、强化宣传教育、推进制度建设、强化预警防范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格监督考核、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责任落实和主要工作特色、存在的不足等方面,全面汇报了学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爽从组织协调、纪律监督、作风督查、查信办案、监督管理、廉洁教育、“三转”工作及存在的不足等方面汇报了学院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党委书记代华龙向督查组汇报学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爽向督查组汇报学院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会上,市纪委常委张明贵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了宣讲。宣讲内容包括: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两个责任”的主要内容、落实“两个责任”的主要载体、落实“两个责任”的组织要求、加大问责力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 不想腐”制度机制、“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要求等方面。张明贵强调,落实“两个责任”是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根本要求,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党员和干部要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加大问责力度,保持正风肃纪和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以健全“签字背书”、提交述廉报告、开展述责述廉、深化社会评价、建立约谈制度、强化专项巡视、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来保障落实“两个责任”。张明贵还结合一些腐败案例,加强了告诫和警示教育。

市纪委常委张明贵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宣讲

宣讲结束后,督查组就学院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组织了民主测评工作;分组与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并查阅了相关资料。在督查中,督查组一行对学院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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