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处)为聚力精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根据市纪委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培训会精神和学院党委会精神,学院纪委于2018年10月10日举行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专题培训会。各党总支(支部)书记和职能部门、教学系部(院)负责人参加培训,学院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处处长曾国锋主持培训会议。
会上,纪检监察处处长助理刘亚夫传达了市纪委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培训会主要精神,重点包括社会评价工作面临的形势、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主要工作措施、主体责任落实要求、督导检查要求、市级测评要求、目标考核要求等内容。结合学院实际,就校内社会评价工作的具体措施、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等作了讲解。
曾国锋传达了学院党委会精神和学院党委何杰书记关于社会评价工作的指示,强调社会评价工作既是省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民意调查,也是对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事业、反腐倡廉的综合评判,务必高度重视。并结合学院工作提四点要求:一是压实责任。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爱泸州、爱学校的高度培养强化主人翁精神和负责任的态度;院内各部门要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强化约谈、问责要求。二是落实措施。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渠道,注意方式和策略,有针对性、预见性,特别是注重在关心、服务和解决师生诉求中有机做好宣传工作。三是做实工作。要抓紧时间、从紧从实,确保编内编外每位教职工和全院学生都传达到位、掌握到位;要在整体把握、环节把关(接听、回答、打分、建议等)、细节和拓展等层面掌握好相关要求。四是抓实考核。要加大年度目标考核权重,通过部门自行检查测评和学院组织检查测评强化督查考核工作。
文/刘亚夫 图/徐莉 审核/曾国锋 编辑/徐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