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记载,孙武带着自己整理的兵法拜见吴王阖庐,吴王为试验兵法效果,召集百余名宫女,请孙武指挥演练。孙武“三令五申之”,不料宫女们却视号令为儿戏,哄堂大笑。孙武“复三令五申”,宫女们又一次大笑。于是,孙武果断将担任左右队长的吴王爱姬处以斩首之刑。此后再次击鼓传令,宫女们再不敢视为儿戏了。

  成语“三令五申”,即由此而来。尽管只是一次演练,尽管只是一群宫女,尽管吴王派人来讲情,孙武却坚持依令而行、申明约束。因为他明白,法令之堤固于严而溃于散,而所谓的“严”,关键就在于“无差别对待”。如果有人肆无忌惮地凌驾于法令之上,就会出现“上令既废,以居则乱,以战则败”的局面。

  自孙武斩吴王爱姬的“千古一刀”之后,还有司马穰苴斩杀齐景公的宠臣庄贾。由此观之,令出必行、违令必究,不徇私情、不打折扣,才能起到强烈震慑效果,维护法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事实也证明,这种“法令一出,吏士无违”的鲜明导向,为孙武所在的吴国、司马穰苴所在的齐国走向强盛,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应当承认,不徇私情、坚决执行法令,是需要很大勇气和魄力的。诸葛亮自贬三等、岳飞杖责岳云、郑成功毅然斩叔……正因为他们敢于板起脸来、狠下心来作出示范,不仅增强了法令的权威性,也树立起自身的刚正形象,最终成就了不凡的事业。

  令出必行是常理,但自古至今,有令不行之人一直存在。《明史·宣宗本纪》记载,明宣宗为减轻百姓负担,下诏要求对所有的官田收税时“十减其三”。然而对这道诏令,“户部皆不行”,导致宣宗大怒,重申“自今令在必行,毋有所遏”。毛泽东同志读了这段后写下批语:“今犹存此弊。”他还曾在一篇党内通讯中批评一些不服从命令的中层干部:“上面的指示不合他们胃口的,他们即阳奉阴违,或者简直置之不理”“下情不能上达,上情不能下达,危险之至”。

  时至今日,这个“危险之至”的问题仍然不容小觑。对党中央的三令五申,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视若无睹、充耳不闻。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搞断章取义、擅做取舍,有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凡此种种,让中央的一些决策部署难以落地,不仅阻碍了事业发展,也损害了党的形象。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归根结底在于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三令五申的指示要求,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这也再次棒喝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该醒醒了!

  执行力的提升,离不开每名党员干部的自觉践行。只有增强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拿出令出行随、毋有所遏的实际行动,认真执行每一项政策、积极做好每一项工作,才能在新时代交出自己的合格答卷。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魏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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