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合一,小村官练成大贪官
林中明 胡慧敏
在大多数人看来,干部腐败程度往往和手中的权力成正比。但是,有一类看似不起眼的官——“村官”,近年来的腐败严重程度并不逊色于一些“落马”高官。一些“村官”在撤村改制、招商引资、管理村企、征地动迁等工作中,利用村务不公开、监督管理制度不规范等因素,收受贿赂、挪用甚至将村集体资产据为己有,涉案金额呈不断攀升之势,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陇兴村原党支部书记吴顺弟腐败案就是这样一起典型案件。
今年62岁的吴顺弟,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长期担任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陇兴村党支部书记。他还曾于1994年至2004年7月,任梅陇镇党委副书记。2004年7月,吴顺弟辞去梅陇镇党委副书记一职。在任陇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吴顺弟全面负责陇兴村党务工作及经济工作,全面管理陇兴村所有集体资产及下属企业,先后担任陇兴村集体企业华兴公司总经理、陇兴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他领导陇兴村发展集体经济,使陇兴村村办企业成为闵行区村级经济中的先进企业,他也因此荣获“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
然而,他最终因为贪婪成为“落马”村官。
2012年3月27日,吴顺弟因收受他人贿赂、侵吞和挪用集体财产共计2800余万元,被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无期徒刑。
吴顺弟被判刑后,陇兴村村民代表将写有“秉公办案,为民除害”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闵行区检察院。他们激动地说:“检察机关客观公正地查案,让我们真正感受到司法机关反腐倡廉的决心。”
记者了解到,一审宣判后,吴顺弟没有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吴顺弟已被投入监狱服刑。
村支书腐败涉案金额超过2800万元
2011年7月18日,身穿上海市闵行区看守所第“0143”号囚服的吴顺弟出现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的被告人席上。
检察机关指控,吴顺弟触犯三项罪名——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法院经审理认定,吴顺弟构成职务侵占罪、受贿罪、挪用资金罪。
吴顺弟职务侵占的主要事实是,2002年至2003年10月,吴顺弟利用担任陇兴村党支部书记兼陇兴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华兴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指使他人将陇兴集团和华兴公司价值98万余元的资产以支付水电费等名义转移、隐匿。2002年至2003年10月,他利用担任陇兴房地产公司(系陇兴集团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在该公司转制评估期间,指使他人以支付华兴公司房租、职工奖金等名义,虚增列支90万元、50万元和69万余元,致使陇兴公司净资产减少209万余元。陇兴房地产公司转制后,他与其他四人成为该公司股东。
除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财物外,吴顺弟还收受贿赂。2002年,吴顺弟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成立点聚公司,与李明德及森都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森陇公司,并将梅陇酒家地块交由森陇公司开发,后吴顺弟按原价收购了李明德名下的森陇公司股份。2004年9月至2006年10月,森都公司法定代表人窦长彦为感谢陇兴村将梅陇酒家地块转让给森陇公司,先后多次给予吴顺弟等人“投资回报”款共计1750万元,其中吴顺弟分得700余万元。2006年9月,吴顺弟还收受窦长彦给予的购车款86.5万元。
此外,2002年8月至2003年6月间,吴顺弟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陇兴集团、华兴公司697万余元挪用给森都公司、点聚公司和李明德等人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资金罪。
吴顺弟各项犯罪所涉总额高达2800余万元。
2012年3月27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吴顺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检察官通过查账找到了突破口
吴顺弟住着豪华别墅,同时拥有多套商品房。他经济上的反常、奢侈的生活早就引起了陇兴村村民的怀疑。自1999年起,陇兴村上百名村民先后到相关部门集体上访,强烈要求查处吴顺弟等人。
2009年10月,陇兴村近百名村民来到闵行区检察院。该院领导和控申科干警将村民全部接到院内,通过与陇兴村12名村民代表沟通,村民的态度终于从激动转向平和。
“当时我们就表示,请大家放心,检察机关一定坚决打击腐败行为。”闵行区检察院控申科姜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但事实要靠证据说话。虽然陇兴村村民认为吴顺弟等村干部存在经济问题而多年上访,但他们能够提供的材料十分有限,大多是道听途说,没有实质内容。”
对于村民提出的查账要求,该院控申科干警积极与梅陇镇党委、政府沟通,商请地方党委协助做好村务公开工作。2010年3月,闵行区检察院和镇政府牵头,组织村民代表一起对陇兴村撤村改制时的账目进行了详查。“当时的账册真的可以装满半个办公室。”姜科长指着15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室说,“查账确实让我们发现了吴顺弟利用村属企业改制之机与相关企业之间的异常经济交往。我院就是以此为突破口,将吴顺弟立案侦查的。”
被查之初,吴顺弟自恃还能躲过这一“劫”
吴顺弟被拘留了。可是,面对侦查人员的讯问,他却有恃无恐。“一开始我们的侦破工作困难重重。”吴顺弟案承办检察官张国元回想起当初的办案经历,仍记忆犹新。
困难来自几个方面。首先,这是一起集体举报案件。10多年来,陇兴村村民成规模的上访高达百余次,内容涉及吴顺弟等人从生活、工作作风到贪污等多个方面。对上访及举报内容的反复公开调查,使得吴顺弟等人早就进行了密谋,毁灭了大量原始证据。而村民的举报有的仅是猜测,有真凭实据的少之又少。
真凭实据有的已经被吴顺弟毁了,有的也因为历史原因无法获得。陇兴村村办企业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监管的不到位,使企业从最初的高速发展到最后破产解体。几十年的历程,涉及众多人员的调动、办公场所的搬迁、财务票据的缺失、管理方式的不规范等,使得众多犯罪痕迹在侦查中难以复原。
“除此之外,吴顺弟本人有着复杂丰富的经历。他亲身经历了社会几十年的巨大变迁,对法律政策也精心研究过,同时拥有很多荣誉,所以,对他启动调查程序难度很大。”张国元仍能感受到查案当初的压力。
其实,闵行区检察院早在2008年就调查过吴顺弟。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当时涉及问题的主要人物没有找到,相关贪污受贿账册等证据也不足。据吴顺弟后来交代,由于同案犯吴雪林是当着他的面烧毁了账册等证据,所以他相信,只要自己不开口,会像上一次一样被安全送回家。”
备份账册让贪支书心理防线崩溃
闵行区检察院反贪局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排摸线索,在短时间内抓住复杂问题背后的重要人物,即村办企业会计吴雪林。但是吴顺弟的沉默和强硬态度很快又让审讯陷入僵局。反贪干警再次对线索进行筛选、排摸,并制订了兵分二路,分别找吴顺弟和吴雪林谈话的方案。
检察官选择以“财务”为突破口。多年的办案经验,使检察官清楚地了解财务环节的行业特点,即大多数公司的财务进出都有账可循,而会计大多认真细致、谨小慎微,为了自证其清,都会备份一本账册,留下一手。审讯中,检察官很有策略地将这个特点抖搂给了吴顺弟。这个细节触动了吴顺弟,一丝慌乱出现在他的眼神中。检察官乘胜追击,又抛出自己办过的两个真实案例。
吴顺弟听了检察官的话,身子抖了抖说:“给我支烟抽吧。”与很多被讯问对象一样,焦虑的情绪使得吴顺弟向检察官伸出了手。参与审讯的闵行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支递过去。吴顺弟接过后,瞥了一眼香烟的牌子,有些窝火地说:“你们自己抽好烟,就给我抽‘上海牌’?!”反贪局副局长拿起自己抽剩的半支烟说:“我们都抽这个。”吴顺弟沉默了片刻,叹了一口气:“你们检察官真是清正廉洁,我服了。”他终于缓缓地开了口。
另一路侦查干警也传来好消息。正如检察官预料的那样,吴雪林复制了一套账册藏在自己家中。
在铁证面前,吴顺弟只好交代了收受贿赂的事实,但他只承认收了窦长彦四五百万元。办案干警感觉吴顺弟撒谎,于是趁他心理防线崩溃,顺藤摸瓜,最终查获他受贿18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检察日报》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