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违纪违法案剖析

 

        2006年7月21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三峡大学原党委书记陈少岚作出一审判决:1997年至2005年上半年,陈少岚在担任湖北大学党委常委、副书记、三峡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子女转学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36万元,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在被审查期间有自首情节,并积极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6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陈少岚出生于1951年1月,初中毕业后回乡务农,不久当上了广播员,后又改当民办教师,接着又读了中等师范学校。1974年暑期经组织推荐进入武汉师范学院(湖北大学的前身)中文系学习,成为一名令人羡慕的工农兵大学生,1976年底毕业后留校任教。依靠组织的精心培养和自己的不懈努力,1993年3月,刚刚42岁的陈少岚升任湖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副厅级),1995年3月任湖北大学党委副书记。2000年6月中旬,经组织调整,陈少岚前往宜昌筹建三峡大学。当月29日,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与湖北三峡学院正式合并成立三峡大学,陈少岚任党委书记(正厅级)。(节选自中国监察2007年第9期,作者:宁子山石)

指控:麻将桌上坦然收钱

  2000年6月中旬的一天,时任湖北大学党委副书记的陈少岚,受命前往宜昌筹建三峡大学。
  当月29日,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与湖北三峡学院正式合并成立三峡大学,陈少岚任党委书记。据“三峡大学建校五年回眸”记载:在第一次班子成员会上,“班长”陈少岚郑重提出三点要求,其中之一就是“讲原则,不违纪”。
  但贪欲让陈少岚离他自己提出的要求越来越远。据汉江检察院指控,陈少岚第一次受贿是在麻将桌上。那是1997年夏天的一天,陈少岚和某集团项目经理陈某等人到武汉某垂钓中心打麻将,收受了陈某5000元。
  此后,陈少岚在麻将桌上坦然收钱。1997年至去年上半年,陈少岚在打麻将时,9次共收取陈某现金7.5万元。此外,他还在湖北大学的家中和三峡大学的住房里,收受陈某现金9.5万元。
  陈某先后16次“孝敬”陈少岚17万元,是为了在湖北大学、三峡大学承建工程和子女上学及转学等事项上牟利。
  另据指控,1997年至2005年上半年,陈少岚还收受4人的贿赂,共计19万元。陈少岚在三峡大学工科楼群一期工程、三峡大学学生公寓家具采购、子女上三峡大学及转学等方面,为行贿人“帮了忙”。

质证:对于指控没有异议

  庭审从上午8时50分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便进入质证环节。
  审判长首先发问:“陈少岚,你对起诉书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有无异议。”陈少岚回答:“没有异议。”
  质证过程中,陈少岚一直坐在被告席上,听取公诉人举证。
  检察机关提交证据证实,行贿人陈某先后承包了三峡大学4栋楼的建设工程,并在湖北大学也承接了工程。审判长要求法警将证人提供的该事实系列书面证据,一一翻给陈少岚查看,陈少岚戴上眼镜,看后不停点头,表示“没有异议”。
  记者注意到,整个质证过程中,陈少岚对当庭提交的绝大多数证据,均以“是”或“没有异议”作答,仅对个别细节问题有所辩解。随后,审判长问陈少岚,有无证据证明自己罪轻或无罪时,陈少岚回答干脆:“没有。”
  辩护律师则提交了3份证据,请求法院从轻处理。其中,三峡大学提供证据称:“对于陈所犯的错误,我校深感惋惜。但陈在担任我校党委书记期间,工作成绩优异,特别是为我校的合并、改革、科研等作出了突出贡献。目前,他正主持多项国家、省科研项目,两本专著正待出版。请求法院给予陈改过自新,和为学校教育继续工作的机会。”
  律师同时提交了陈少岚在校期间发表的部分论文、主持的科研成果项目以及全国和学院获奖论文目录。

自辩:当庭悔过求“轻”求“缓”

  对陈少岚的犯罪行为是依法严惩还是“轻判”,成为控辩双方的辩论焦点。
  检察机关认为,陈少岚虽然主动认罪,但受贿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严惩。
  辩护律师则认为,陈少岚受贿是事实,但并未为行贿人在工程建设上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将行贿人的3名子女,从二类大学转入一类大学,并不违法。同时,陈少岚认罪态度好,且已退出赃款,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审判长提醒陈少岚有自己辩护的权利后,陈少岚从被告席上站起来,戴上眼镜,从右裤兜掏出一个信封,打开后自辩———
  我再次表达对指控事实无异议。可笑可恶的受贿经历,让我自毁前程。当省委免去我三峡大学党委书记职务,当省政协撤销我政协委员资格时,我痛心疾首,欲哭无泪。
  作为一个厅级干部,大学教授,多次被评为国家、省级先进。然而因为我忽视了价值观的改造,冷落了同学们的尊敬,如今坐在这里,是我自己害了自己。被省纪委“双规”第一天,我便“竹筒倒豆”,将我担任领导干部以来与他人的所有经济往来,向组织作了交待,力求宽大。
  在这里,我十分感谢省纪委、检察机关和各位法官对我的教育和态度的肯定。我是教师出身,几十年来先后培养了30多名硕士研究生,发表科研论文近百篇,出版著作3部,主持10多个科研项目,获省政府专项津贴。
  2004年,我还帮三峡大学申请到了建校以来第一个全国社科基金项目,争取项目资金80余万元。原计划3年内出版3本著作,配合该项目的实施。请求法院考虑我主动认罪、主动退赃、专业特长和多项科研项目正在实施等实际情况,给予我悔过自新的机会,判决从轻,执行从缓,让我戴罪立功。

剖析:追求享乐滑向深渊

  公诉人李华指出,陈少岚利用职务之便,在学生公寓家具采购、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公寓和教学楼等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当前教育领域腐败典型特征在本案中的充分体现;多名行贿人先后10余次在高档酒店邀约陈少岚“打牌”,借机向其行贿,是当前新型行贿方式的典型特征在本案中的充分体现。
  公诉人同时指出,本案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陈少岚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安不得清贫,积极追求享乐,使自己一步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渊,走上了背离人民的道路。(摘自北京工业大学纪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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