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蓬安县鲜店乡党委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2020年1月23日,蓬安县鲜店乡排查出一名武汉返乡人员后,乡党委政府未引起足够重视,未按要求明确具体人员开展体检筛查。直到1月25日,乡政府才安排乡卫生院对该名武汉返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但乡卫生院不作为、慢作为,未安排进行体温检测,乡政府也未跟踪督办,导致对该名武汉返乡人员的居家观察监管脱节,在群众中造成负面影响。该名武汉返乡人员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1月29日,蓬安县纪委对鲜店乡党委进行通报批评,责成鲜店乡卫生院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在家主持工作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杨文斌停职检查,乡卫生院院长魏贵德被免职。

2.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医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不严问题。该院聘用副院长王济良明知自己的2名亲戚已经出现发热症状和肺炎影像学特征,在未报疾控中心的情况下,于2020年1月22日和28日先后将2名亲戚收进校区医院治疗(其中1名人员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该院院长李涛不听取其他医护人员意见,违规同意收治,且未及时报告情况,引发可能传播疫情的重大风险,致使多名医护人员被隔离观察。2月1日,王济良被免职,解除聘用关系;李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职;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3.自贡市自流井区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陈宇在疫情防控中临阵退缩问题。按照区统计局安排部署,陈宇应于2020年1月28日至2月1日在单位备勤或到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担心自身被病毒感染,陈宇心生畏怯、临阵退缩,既不执行备勤任务,也不参与防控工作,在局领导多次电话督促下,仍敷衍塞责、拒不到岗。2月1日,陈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4.广安市前锋区广兴镇来龙村党支部书记蒋朝光截留疫情防控物资问题。2020年1月26日,广兴镇给每个村(社区)统一配发40只医用口罩,用于村(组)干部疫情防控工作。1月26日至28日,蒋朝光未将领取口罩一事告知其他村组干部,除发给村主任1只外,截留39只口罩供个人使用。2月5日,蒋朝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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