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阳市政府原市长易恩弟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等问题。2003年至2020年2月,易恩弟利用担任原双流县副县长、简阳市政府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违规给相关单位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在相关项目的承发包、政府采购、款项拨付等方面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钱款折合人民币共计2042万余元。同时,易恩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易恩弟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4月,易恩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甘洛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原副局长兼会计罗海蓉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5年,罗海蓉利用担任县医保局会计职务上的便利,采用重复报销医保、虚列医保报销业务、虚列退还药店保证金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347万余元、药店保证金1.5万余元,共计套取人民币348.5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同时,罗海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罗海蓉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德阳市人防办原主任卢锋违规减免缓人防易地建设费等问题。2012年5月至2020年上半年,卢锋利用担任市人防办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陈某某等28人在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设备和设计公司介绍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妻沈某(另案处理)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10万余元。同时,卢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卢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蓬溪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原副局长黄涌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以权谋私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黄涌利用担任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蓬溪县某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谋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该机构负责人廖某某“感谢费”共计2.3万元。同时,黄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黄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两年)、政务撤职处分。
五、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阳荣彪等6人不正确履职导致专项资金被骗取等问题。2018年1月,攀阳公司伪造材料,虚构其在化解过剩产能中需安置职工296名,申请划拨2017年专项资金。阳荣彪在明知该公司不符合申报专项资金要求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人员审核通过,对1480万元专项资金被骗取负直接责任。同时,阳荣彪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阳荣彪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东区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高登等5人均因在该专项资金审核、拨付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