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原支队长李万川为谢江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等问题。2000年起,谢江涉黑组织通过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展成员、称霸一方。该组织还实施境外赌博,境内实施暴力收债,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自2002年左右起,李万川在与谢江长期交往的过程中,明知谢江从事网络赌球、带人到香港澳门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但没有制止和查处,还多次接受谢江宴请,同谢江以兄弟相称,为谢江站台、充当门面,在公安机关开展治安检查等专项行动时提前给谢江打招呼,帮助谢江等人逃避查处打击,先后收受谢江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67.58万元、港币14万元。李万川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四川省原川南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李跃辉为饶拾元、饶孟源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等问题。1999年2月以来,饶拾元以暴力、恐吓、威胁等方式,打击竞争对手,“以黑护商”;饶孟源负责资金运作和经营管理,“以商养黑”。该涉黑组织大肆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2010年,时任川南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李跃辉接受饶孟源请托,在饶孟源控股的桐子碥煤矿事故中帮助协调关系,使煤矿得以从轻处罚,减轻损失。李跃辉将100万元本金投入饶孟源经营的公司,先后4次收受饶孟源以利息名义所送现金合计110万元,还收受饶拾元、饶孟源所送价值75.99万元汽车一辆,以及饶孟源和该涉黑组织成员余照培所送现金共计24万元。李跃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盐亭县应急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政永为袁麒淞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等问题。2003年以来,袁麒淞涉黑组织通过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盐亭县垄断行业、称霸一方,对盐亭县城区物业服务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自2010年12月起,袁麒淞实际控制的某物业公司在盐亭县城区实施占道停车收费(该物业公司取得收费许可证时间为2014年3月,有效期至2017年3月),未向县财政上交任何费用。何政永在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县城管局局长期间,放任该物业公司在城区实施占道停车收费不予监管;长期与袁麒淞一起聚众赌博、出席宴请等,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其撑腰站台,纵容该涉黑组织坐大成势。2018年5月、2019年9月,何政永安排下属违规帮助袁麒淞消除交通违法行为共计37分的扣分处理。何政永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内江市市中区供销社原党委书记、主任张义为林伟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期间,林伟恶势力犯罪集团承揽拆迁工程项目,采取暴力殴打、烧钱纸、泼粪等手段让被拆迁户最终妥协让步,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张义在担任市中区朝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为林伟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房屋拆迁及安置、工程建设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林伟等人所送现金55万元。2012年12月,张义在未经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且未遵照项目发包程序规定的情况下,将朝阳镇2个项目房屋拆迁劳务外包给林伟。在拆迁过程中,林伟等拆迁人员采用殴打、威胁、恐吓等手段强拆,致多名群众人身伤害。张义对林伟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上述行为未予制止,还违规决定由朝阳镇政府支付赔偿金共计20余万元。张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什邡市原红白镇副镇长、松林村党支部书记李昌清涉黑犯罪等问题。1998年以来,李昌清通过封官许愿、填制假选票等方式当选红白镇松林村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后,陆续将原松林村“两委”干部清退,安插其堂哥、妻姐等担任村“两委”干部或村民小组长,并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扩大势力,逐步形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李昌清把持村警务室,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村民侮辱、谩骂、殴打或者克扣福利待遇,以拦截、堵路等方式向当地施工企业敲诈勒索30万元,多次纠集人员寻衅滋事,冲击国家机关,通过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经济利益高达3500万余元。李昌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