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党章的结构、内容与特点
——学习贯彻党章之三
现行党章,也称十八大党章,是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对十七大党章进行修改而形成的。十八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题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讲话,全面阐述了党章及其修改的重要性,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研读党章,全面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做遵守党章的模范。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准确把握现行党章的结构、内容与特点,不断增强遵守党章的自觉性。
现行党章的基本结构
现行党章主要分为两大部分:总纲、具体条文。其中,条文是由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等11章构成。这种条理清晰、完整严谨的结构,并非一开始就有的,它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完善过程。
文献资料显示,党的一大通过《纲领》,规定了党员入党条件和手续、纪律、组织、附则等基本要素,没有章节之分。党的二大至四大通过的党章在条文结构上有了较大发展。譬如,进行了分章设置,增加了“会议”和“经费”两个基本结构,“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等排列更为合理。党的五大、六大党章借鉴了苏共党章,其条文结构有了很大的突破和发展。单纯拿条文来说,四大党章连同“附则”有6章,而五大党章则多达12章。与前几部党章相比,七大党章在条文结构上显得更加成熟。这主要体现在:七大党章第一次增写了总纲;增加了“党的地下组织”;把“党的支部”改成“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纪律”变成“奖励与处分”;调整了条文的排列顺序等。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执政党的新要求,八大党章条文结构也作了相应调整,形成包括党员、党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各级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监察机关等9章组成的基本结构。至此,党章结构基本成型。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十二大党章继承了七大和八大党章条文结构的优点,并依据新时期特点进一步完善。譬如,增加了“党的干部”一章;把“党的纪律”从“党员”中独立出来,彰显其重要地位;规范了党的组织制度、党组等名称,使其更简洁、准确;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条文顺序。经过这次修正,党章基本结构为:总纲、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此后,除了十六大党章增加了“党徽党旗”一章外,党章条文结构保持了基本稳定。
现行党章的主要内容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现行十八大党章继承了十六大党章的结构,其条文结构内在逻辑关系十分严密,体现了党执政兴国的理念以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这些在现行党章内容安排上,也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反映。
现行党章的第一部分是总纲,其主要内容包括: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最终奋斗目标、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宗旨;规定了党的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以及其他各项要求,等等。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党章总纲是整个党章的总则和灵魂,是党的思想理论、政治主张以及路线方针政策的集中表现。它就像一面旗帜,统领党章的条文,发挥核心作用。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党章的总纲是我们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由此可见总纲在党章中的地位。
现行党章第二部分是具体条文,共11章。其中第一章就是党员,这是因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先进、纯洁与否直接决定着党的生命力强弱。为了确保党的肌体健康,党章第一章就党员的基本条件、先锋队性质、义务与权利、发展党员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紧随其后的是党的组织制度、各级组织及党的干部,因为党“不是许多党员简单的数目字的总和”,而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的有机体”;在这个有机体中,党的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党的事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因而,党章第二、三、四、五、六章对党的各项组织制度、运行原则以及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产生、职权与运行,并对党的干部选拔、培养、教育等作了详尽规定。这一切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众所周知,我们党是一个党员人数众多的执政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纯洁性等,均离不开党的纪律加以保证。这也是党章把纪律及纪律检查机关放在党的干部之后的重要考量。我们党要完成人民和历史赋予的使命,仅靠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为此,党章第九、十、十一章分别对党组的产生办法与基本职权、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以及党徽党旗的图案与意义,作了明确规定,表明党要正确处理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非党组织的关系,并通过党徽党旗所展现的形象意义,赢得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现行党章的鲜明特点
十八大党章集中了全党智慧,反映了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与以往党章相比,不仅在内容和结构上更加完善,而且具有许多新时代的新特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进展。现行党章把科学发展观正式列入党的指导思想,并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这是现行党章的最大亮点和最突出的历史性贡献。
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认识。现行党章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更加科学,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现行党章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作为整体进行完整表述,体现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内涵的深刻把握,对于全党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完善了改革开放有关内容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表述。现行党章增写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容,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内容,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内容,增写了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容。同时,现行党章还第一次把“五位一体”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正式写入,其中思想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组织建设是保证,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是保障。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了“制度建设”之前,既突出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也体现出制度建设贯穿于其他各项建设之中,从而使党的建设布局更加科学更加严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6年5月11日 作者:也辰 陈海平 中央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