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须 知
一、受理范围
1、受理群众对学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教职工违反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行政纪律的行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的检举、控告。
2、受理学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教职工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对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3、接受群众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等。
二、注意事项
1、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利用检举、控告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鼓励举报人使用实名的方式进行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我们会严格按照为您保密的规定,保护您的利益。但对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联系地址的,我们尊重举报人的意愿。
3、举报时请写明举报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所在单位、被举报人姓名和单位、反映的问题。反映的主要问题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请交代明确。
举报电话:0830-3150495
电子邮箱:lzyjjjcc@163.com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谭区长桥路2号纪检监察处
邮政编码:646005
来访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谭区长桥路2号综合楼4楼纪检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