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校区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
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规模较大,工作任务较重,参与人员多,资金投入量大,发生廉政风险的系数较高,是加强党风廉政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为保证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成为“阳光工程、安全工程和廉政工程”,需要切实加强新校区建设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加强工程建设廉政管理的要求,结合实际,就学院新校区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各主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学院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工作部门是新校区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整个新校区建设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注重强化以下要求:一是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和下设工作部门负责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切实强化“一岗双责”。二是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各部门工作人员要签订新校区建设廉政承诺书。三是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加强有关廉洁制度、纪律的学习教育,在开展工作中及时将廉洁自律要求宣传到每个工作人员。四是各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在布置具体工作时,要同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确保新校区建设工作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到哪里。五是各分管领导在整个新校区建设工作中要加强对下属部门和工作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要求情况的检查督促,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明确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构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下属各工作部门要针对工作业务内容和项目,认真梳理、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呈报领导小组;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审部门要对照风险点加强动态检查,促进强化防范工作;同时,学院聘请法律服务机构,对相关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和争议事项等,介入法律咨询和审查程序,以防范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从而构建形成新校区建设工作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在整个新校区建设工作中,学院作为甲方,各参与主体均要严格强化防范工作,不得发生下列行为:一是不得向工程建设合作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是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三是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四是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是不得在工程建设的合作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学院)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六是不得向乙方介绍或让其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提供、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七是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三、严格依法依规和信息公开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有关项目建设,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组织和实施。(1)决策管理。工程项目和重大、关键事项须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定程序。(2)立项、采购与招标管理。工程建设的立项须按照发改委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采购与招标,须严格按照发改部门、财政部门的要求和政府采购的程序实施;在政府采购和发改部门规定限额以下,也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要求,参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学院相关制度执行。相关谈判具体环节,要提前准备好谈判基础工作和做好事前汇报,并做到双人以上参与谈判。重要合同的签订,须严格做好审定工作,履行会审会签程序和法律审查程序。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均要签订廉政合同和相关廉政承诺书。(3)设计、施工管理。工程图纸设计,在行政和专家审定方面都要严格完善相关程序。工程实施现场,须落实现场管理人员,并严格做好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工程签证和工程收方计量统计等须有学院双人以上参与并履行签字手续。加强工程日常管理,并细致严谨地填写好工程管理日志,完善备查和存档资料。(4)竣工验收、审计、付款管理。工程验收,要严格按照设计、质检、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方面的要求和程序执行,确保严格实施验收工作。工程建设和竣工后要严格执行审计要求,实行有关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工程付款和竣工结算付款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件、程序、时间、形式和审计结果执行支付,不得违规支付。
加强新校区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工程实施过程和阶段情况要及时向新校区建设工程领导小组通报并形成简报;工程建设的立项、招标、采购、谈判、审查、验收等过程和环节,要按照信息公开要求,通过相关渠道和载体做好信息公开与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新校区建设工程成为“阳光工程”。
四、加强重点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1.加强对招标、采购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一是招标和采购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二是要保证工程项目全面纳入发改部门和政府采购统筹管理,防止规避招标、选择性招标等问题;三是招标、采购形式要符合规定,不得违规变更采购、招标方式;四是设定的资格、条件、参数要经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程序进行论证,确保符合采购规范,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是评标方式要经过严格论证后确定,保证科学合理,不得擅自改变和采取不合理的评标方式,防止出现扩大中标决定弹性、借故时间紧而采取议标或综合招标(导致倾向评标)等问题;六是重要招标文件要进行会审和论证;七是领导干部不得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八是合同要规范签订,签订前要经过严格论证和法律程序审查。
2.加强对预算和设计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一是加强调研论证,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纳入财政评审。二是设计工作要严谨充分,做好相关论证工作,并严格执行相关审查、审批程序,避免和减少设计变更。三是确需作设计变更的,须由设计单位做出变更,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和备案。
3.加强对施工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一是加强对现场各类工作人员的资质和到位情况的检查;二是加强对现场人员履行现场技术、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职责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签证工作管理,实行签证通报、查核、审定确认程序,防止在有关签证工作中出现工作马虎草率,甚至弄虚作假情况;四是实行多人签证制(相关签证工作,学院方须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五是严格禁止和防范在施工管理中与乙方或相关单位人员徇私舞弊。
4.加强对工程变更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一是严禁擅自发生工程变更(或追加);二是确需进行工程变更(或追加)的,须严格执行相关控制标准,严格执行论证、会审、集体决定和有关报批程序、设计确认程序;三是合同一经约定,严禁变更、调整有关费率或定额标准;四是严格禁止私下和个别人员违规授意和确认工程变更(或追加);五是严格禁止和防范因违规实施工程变更(或追加)带来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或虚增工程等情况。
5.加强对工程建设经费使用和支付的管理和监督
一是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支付工程款;二是防止违规提前支付和超额支付工程款;三是防止在工程款支付中出现吃拿卡要的情况;四是防止违规进行有关工程建设费用支出。
6.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一是督促工程项目及时按照有关程序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二是监督检查相关验收主体到位与履职情况;三是防范工程验收中出现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问题。
7.加强对工程项目审计监督
一是严格实施工程项目审计工作;二是需要进行收方计量的须严格进行收方计量工作,在实施收方计量中学院方须有工程技术专业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及其备份工作;三是应纳入市财政部门评审的须严格纳入财政部门评审;四是财政部门评审以外的项目,须合理确定有合法资质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8.加强对其他重点环节或事项的管理和监督
根据新校区建设情况,由政策、法律法规要求或经由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重点加强管理和监督的环节或事项,须及时、全面、从严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以避免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出现薄弱环节。
五、加强领导,强化职责
学院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分管领导要结合工作分工,自觉强化管理和监督工作。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将相关廉政防范要求贯穿整个新校区建设工作,既切实强化工作业务管理,又强化监督防范工作,做到管理与防范同职同责。纪检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工作程序和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强化防范工作。对工作履职不到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要按照学院党风廉政责任管理、《关于加强“三巡三早三卡”机制建设的意见》和有关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出现违纪违法的,严格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